時間:2021-03-26 來源:武漢網whw.cc 作者:whw.cc 我要糾錯
武漢市司法局獲悉,從3月24日起武漢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經濟困難狀況承諾制。推行后,群眾只需實事求是簽訂承諾書,法援律師就會提供法律服務。
武漢市區兩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地址、電話
武漢市
武漢市江岸區金橋大道117號
市民之家二樓E區
82658130
江岸區
武漢市江岸區長春街 53號
82730148
江漢區
武漢市江漢區常青五路 5號
85575023
僑口區
武漢市僑口區古田四路長安路 27號
83350315
漢陽區
武漢市漢陽區馬滄湖路115號
84528900
武昌區
武漢市武昌區荊南街14號
88936148
青山區
武漢市青山區冶金一街4號附2號
86860148
洪山區
武漢市洪山區雄楚大道 419號
87753274
東西湖區
武漢市東西湖區臨空港大道 157號
83226959
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
(漢南區)
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
三角湖路4號鳳鳴廣場二號樓 2 樓
84859552
江夏區
武漢市江夏區文華路 40號暢安大廈
87010148
蔡甸區
武漢市蔡甸區蔡甸街蔡姚路58號
84900148
黃陂區
武漢市黃陂區前川街百泰路區司法局一樓
85900148
新洲區
武漢市新洲區鄭城街衡州大道 205號
86910148
法律援助承諾制替代經濟困難證明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時,無須提交經濟困難證明,在法律援助機構一次性告知申請的條件、范圍和要求后,由申請人對其家庭困難狀況進行書面承諾,填寫《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承諾書》,并標明愿意承擔虛假承諾的法律責任和后果。
按照相關規定,經濟困難是指家庭成員平均收入不高于最低生活保障金的1.5倍。
法律援助申請人持有的證件、材料顯示其屬于下列情形的,無須進行書面承諾,直接認定其符合法律援助經濟條件:
1.農村五保供養對象;
2.正在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孤兒保障金或者生活困難救助金的;
3.在社會福利機構由政府供養的;
4.因遭遇自然災害或重大疾病等因素造成臨時性經濟困難的;
5.農民工;
6.有特殊困難的殘疾人、老年人;
7.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或者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產生民事權益的;
8.軍人軍屬、病殘復原退役軍人;
9.榮立軍功者。
受援人在獲得法律援助后一年內再次申請法律援助的,免于審查經濟困難狀況。
溫馨提示
公民以欺瞞、欺騙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機構在終止法律援助后,按規定應當向當事人追收相關法律援助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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